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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業者的特權(五):挑戰門禁

身為品行端正的青年,26歲還有門禁或許有點兒窘。
但若慮及孝道以及父母的失業津貼,門禁就只是甜蜜的負荷而已。

我想就算我上進找工作找到凌晨一點(暫不管凌晨一點找的什麼工作,說了假設)
爸媽也會打來說:『別找了,先回家吧。』
畢竟爸媽絕非怕我出去當臥底賣毒品變裝打擊犯罪偷拍 Showgirl 裙底才不給晚歸,
而是認為深夜問題多,平安回家最好。

如果無法有份「理想」的工作、有個以結婚為前提交往的「正常」女友、
而且過年過節期奉上「合理」豐厚的紅包,(上述三點是我所認知的,父母短中期的期望)
那麼能做的就是讓爸媽盡可能少操心。

但,門禁一事嚴重損害失業者的唯一資產——自由。
且時間早晚與危險僅是觀念差異,工作之後勢必加班應酬為常態,
對他們而言,必然是夜夜無可奈何的繼續擔心著。
因此趁工作前夕改變父母的觀念,實在是非常好的時機。



今日台中一遊,時間有些壓力下,並不盡興但相當緊湊。
(人家沒失業,可是早上跟明天都還得上班呢!)
中午出發,行程唱歌加吃飯。
被「順便」(註1)載到高雄的時候已近一點。
除了跨年之外,可說是 26 年來最晚的一次。

以往的半柔性門禁(註2)約晚上十點,有女友之後變成晚上十一點。
我不知道分手有沒有改回來,不過那之後就很少晚歸倒是真的。
門禁的另個重點是:講幾點就幾點,之前十分鐘沒到家必定來電。

今日本預計 9、10點到家,途中報備約 1點多才回家,請他們先睡。
一進門兩老還沒睡,果然等門了。
交待了一下行程跟閒聊之後趕緊洗澡,還沒開水他們似乎已經打鼾了。
累了爸媽,真是辛苦了。

果真沒有這麼簡單一通電話就能讓他們安心去睡。
畢竟是當老師的,知道小孩子都是講講不能當真,不愧是我的父母!
為了不讓他們以後擔心我加班晚歸,我應該常搞到三更半夜才回家!
總有一天他們是安心睡著不等門,隔天也不唸我,那我就成功了!

不過我這麼宅,頂多也只能作到三更半夜還在上網而已。
這條路真的好長啊……



註1:高雄真是好地方,不是嗎?
感謝 B兄前女友 P妹也住高雄,由於 B兄一向溫柔體貼,即使前女友也買賣不成情義在。
因此我就這麼一道被載回家了!
嗯,比全國電子感心!
這麼好的人,P 妹幹啥犯傻分手呢?是「前女友」頭銜比較長比較厲害嗎?
(不過如果沒分她倆應該就手牽手回家去了,我也沒便車搭的。)

註2:半柔性門禁,如果要往後延也不是不可以,
只是要經得起碎碎唸跟「不聽話」的良心譴責。
這已經深植我心,非一朝一夕可突破。
噫,以目前的社會風氣而言,我應該已經算孝子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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